崇阳县人民检察院自1978年恢复重建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和服从于经济建设主战场,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各项检察工作协调发展,为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进步、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检察长
姓名:陈仲军
职务: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