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弱势群众,对生活确实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给予司法救助,是人性化司法理念在基层的落地转化。近期,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敏、第五检察部负责人王爱辉一行,到申请人明某某所在村委会组织召开了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
司法救助申请人明某某是一名高三学生,其父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意外死亡,交通肇事人无赔偿能力。明某某的母亲在交通事故后改嫁,明某某无人监管被送往福利院生活,后被查出患有肾病综合症,常年靠吃药控制。但明某某日常生活全靠国家救济,无其他经济来源,病症得不到有效救治。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办案经过及拟救助意见,明某某所在村干部介绍了其家庭状况和申请救助的理由。听证员评议表决后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明某某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合理,应当给予其司法救助,帮助其渡过困难。同时,听证员对检察机关举行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的做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