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1月,阳新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专项活动的部署和要求,针对各专项工作认真研判分析,具体如下:
(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共审结审查逮捕黑恶犯罪11件13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黑恶犯罪13人。审结审查起诉黑恶犯罪10件52人,占总体刑事犯罪的6.63%。经审查,共决定起诉黑恶犯罪10件52人。法院同期作出一审生效判决5件5人,均为有罪判决。监督纠正漏捕3人,纠正遗漏起诉同案犯1人。
(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共受理审查逮捕涉营商案件31件38人,批捕20人,不捕17人,不捕率45.9%,移送单位撤回1人。受理审查起诉涉营商案件40件126人,起诉75人,不诉7人。受理涉营商的对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10件,审结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受理涉营商的对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移送其他单位处理2件。受理涉营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件,立案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
(三)检察听证工作开展情况
共组织检察听证123件次,其中公开听证102件次,不公开听证21件次。审查听证率为14.32%。从听证案件类型看:审查逮捕案件5件次,拟不起诉案件66件次,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4件次,司法救助案件16件次,其他案件12件次。听证案件人大代表参与24人次,政协委员参与39人次,人民监督员参与322 人次,其他人员参与55件次。
(四)检察建议工作情况
共办理检察建议类案件48件,其中刑事检察3件、执行检察37件、民事检察1件、行政检察3件、未成年检察3件、控告申诉检察1件。结案发出检察建议44份,建议被采纳4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