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阻止鸟类偷食种植的玉米,梅某在田地上空密集架设粘网,导致3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鸟类死亡,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考虑到犯罪情节轻微且主动认罪认罚,近日,樊城区检察院经听证和训诫后,对梅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我只是为了保护我的玉米不被鸟儿偷食,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今后我将吸取教训,不再做危害野生动物的行为。”近日,在樊城区检察院举行的公开听证会上,梅某悔恨地说道。
2022年8月,市公安局鱼梁洲开发区分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该靠近汉江边的一地块上空出现多张粘网,大量鸟类被粘附其中,均已死亡,后迅速对此案展开调查,梅某很快浮出水面。
经查,截止2022年8月23日粘网被全部拆除时,梅某共架设粘网8张,造成46只鸟类死亡。经司法鉴定,梅某非法捕杀的鸟类中有2只蓝喉蜂虎、1只领角鸮,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价值共计2万余元。
9月6日,该案被移送至樊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讯问,2022年8月期间,梅某发现自己所开垦的10亩玉米屡遭鸟类偷食,考虑到玉米即将成熟,遂在田地四周架设多张粘网粘鸟。
“看到有鸟儿被粘住,就没有鸟儿再来偷食了,我感觉这种方法挺有效,就没有将鸟儿取下来。我不是为了食用或者售卖,只是想阻止鸟偷食种植的玉米。”梅某说道。
“希望你从中吸取教训,多学习法律知识,不要再犯。”办案检察官在审查后认为,其行为虽触犯了刑法,但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在对此案进行公开听证,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普及相关法律后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公益诉讼部分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