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送喜报,巾帼绽芳华。在喜迎第113个国际妇女节之际,孝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负责人、一级检察官戴琳霞,荣获“湖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戴琳霞笑起来很随和,但言语举止间不失检察官的威严。作为公诉人,她无数次代表国家和人民站在法庭上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指控,维护法律的尊严。
自2000年进入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她承办各类刑事案件超过1700余件。因为工作突出,她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个人三等功、2013-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孝南区扫黑除恶个人三等功、孝南区政法委先进个人、孝南区三八红旗手等各项荣誉。
以法治之名,守护和谐稳定
2016年担任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负责人后,戴琳霞积极参与到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以及权益受侵害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中,同时努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工作,戴琳霞说,“ 治已病,不如防未病,我们办案要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她带领未检团队聚焦社会广泛关注的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娱乐场所、宾馆、校车、校园周边超市摊点商铺等重点问题,结合办案分析研究法律政策,分别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对辖区旅馆、学校周边环境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中,她通过实地暗访调查,核实校园日常管理工作确有漏洞以及网吧存在违规经营等相关情况后,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检察建议,并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对辖区内乡镇中小学校的周边进行了检查,查处违规经营的书摊5家、网吧3家,收缴非法出版物300余册,收缴盗版及淫秽色情音像制品150余盘。
2020年她在办案中发现某区域有低龄未成年人涉及低俗娱乐服务业现象且该区域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频发,她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出专项整治检察建议,清查KTV等娱乐场所28家、小旅馆3家、盘查可疑人员60余人,形成大规模清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管控机制,最大限度预防、遏制犯意,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稳定。
以检察之名,守护“少年的你”
“ 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差,一旦遇到犯罪侵害,蒙受的心理阴影可能伴随其整个成长过程,甚至迷失在阴影中无法走出来。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我绝不手软。”
2018年她在工作中发现公安机关对一起监护人猥亵未成年人案进行行政处罚,她立刻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最终涉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该案入选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优秀案例。
2020年她受理一起被害人家属举报公安机关对猥亵儿童案不予立案的案件,她受理举报后调查证据,督促取证,依法启动立案监督,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件”,并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上报最高检。
她从检23年来,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落实法律援助、帮教、心理疏导等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累计3754余次,其中对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141件次。2022年,积极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与区妇联联合挂牌成立全市检察机关首家“家庭教育指导站”,帮助家长“依法带娃”,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她积极推进建设观护教育基地,依靠社会、家庭、学校的力量,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促使有罪错的未成年人能尽快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新人。对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积极开展心理疏导、法治教育、就业培训、义务劳动等活动,帮教效果良好。2016年以来她帮助2人考入大学、11人返校继续学习,4人自谋职业。
“从事未检工作后,比起以前与被告人的斗智斗勇,我更愿看到未成年人悔悟后重获新生的笑容。”戴琳霞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情与法的平衡,爱与罚的铆合。
以青春之名,撑起法治蓝天
“法治的声音有很多,警笛声、检察官出庭指控声、法槌声......可这些声音对在法治社会当中迷失的孩子来说,一切又都太迟了。”戴琳霞认为, 只有让法治的种子扎根在孩子心中,法治的声音才会有正义的回响。
她带领未检团队在全区中小学范围内先后开展“远离伤害 珍爱青春”“向校园欺凌说不”“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不做沉默的小绵羊”等 “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发放法治宣传专题手册44300余册,并向孝南区教育局赠送预防性侵害等法治教育授课课件,实现“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全覆盖。
她将遭遇坏人该怎么办、独自在家如何自我保护、识别坏人的误区等防范教育以动漫的形式展现,制作的《性侵离我们的孩子并不远》《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防范性侵害,家长应该怎么做》等H5和短视频,通过我院新媒体平台向全区学校教学平台、家长群推送。
作为一名女检察官,最大限度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她的初心。她用法律惩治险恶人,用真情感化边缘人,用理性引领迷路人,倾尽心力诠释着一名女检察官的责任和担当。她通过自己手中的公权力,为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法律的碧空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