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经过笔试、职业技能测试、面试、递补体检、考察等环节,现将咸宁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第二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共5人),具体名单如下:
一、咸宁市人民检察院(职位代码:320101,共2人)
梁 宁、肖一帆
二、咸安区人民检察院(职位代码:320201,共1人)
范 慰
三、嘉鱼县人民检察院(职位代码:320301,共1人)
张 梦
四、通城县人民检察院(职位代码:320501,共1人)
徐青香
公示时间自2020年12月9日起至2020年12月13日止。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咸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或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反映。反映时请署真实单位名称、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举报电话:0715-8180550 0715-8180606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