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温珉玥)如何稳步推进十堰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如何对照新要求补强短板弱项?为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加强行政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3月16日至17日,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会议在丹江口市检察院召开。丹江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殷耀刚致欢迎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全体人员,各县(市、区)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丹江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殷耀刚致欢迎辞
会议通报了2022年度全市办案情况、评价指标和办案成效,对各院存在的问题、短板和不足进行分析,提出了2023年度全市行政检察工作要点,明确了2023年度各基层院业务考评基数,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我们要坚持诉讼内监督和诉讼外监督‘双轮’驱动,着力拓展案源渠道。”
“对于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我们不能仅基于书面审查,一定要实地开展调查核实,才能深入了解行政争议发生的背景、经过及后果。”
“要主动加强宣传,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人民群众对行政检察职能的了解,从而促进案源的扩大,提高社会认知度。”
“充分发挥大数据在监督办案中的作用,通过数据分析、数据碰撞、数据挖掘发现监督线索,提升监督效果。”
“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推进在行政复议阶段介入争议化解、参与诉前化解等工作,促进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会上,张湾区检察院、丹江口市检察院、郧阳区检察院分别结合行政诉讼裁判结果监督、行政执行活动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进行了经验交流。各院就如何抓好今年的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分管领导就做好2023年的行政检察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围绕如何高质量完成年度办案基数,能动履职,系统监督,一体办案,力争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李春波提出要求:
一要用好多元化的监督方式。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提请抗诉等行政诉讼监督方式,既发挥好抗诉、提请抗诉的刚性监督作用,也发挥好再审检察建议的同级监督优势,同时运用好检察建议推进社会治理。
二要履行多元化的监督职能。要统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行政诉讼裁判结果监督、行政执行活动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五大主业,以及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形成“5+1”的行政检察工作模式,全面发力,做到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实现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监督职能的多元化。
三要完善多元化的工作格局。遵循行政诉讼监督规律,明确不同层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的侧重点,形成市级院以办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为主,基层院以办理审判程序违法、执行活动违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为主,着力构建两级院各有侧重、密切配合、全面履职的多元化行政检察工作新格局。
四要健全多元化的衔接机制。要建立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多元化衔接机制,发挥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整体优势;要加强检察监督与其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对接,构建协商、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