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王守安就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纪委六次全会、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最高检党组巡视“回头看”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
要以更高标准 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
持之以恒加强理论武装。结合“素能提升年”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学懂弄通党百年奋斗的历史意义和历史经验,学懂弄通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重要要求,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好检察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能。
毫不动摇强化政治监督。把省院政治督察与迎接最高检政治督察和巡视“回头看”、与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与市州党委对同级检察机关巡察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业务工作成效,以业务工作成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要围绕“必说必讲”项目指引,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认真落实案件实质化办理工作要求,把“从政治上看”更好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方面,以检察能动履职助力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要以更实举措 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
持续抓实内部制约监督。要加强分析研判,强化系统集成,打好内部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的“补丁”。要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办案组织之间、办案团队内部制约机制,把监督管理落实到日常和具体案件。要落实检察一体化建设,加强工作衔接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持续抓实追责惩戒。要将案件质量评查与追责惩戒贯通起来,建立健全错案追责案件质量评查程序前置工作机制,严格进行追责问责。要建立健全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机制,做到严肃追责与依法保护相统一。
持续抓实源头治腐工作。要梳理总结司法办案中的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权责清晰、全程覆盖、预警及时、有效管用的风险防控机制和监督管理办法。要严格落实最高检和省院相关工作举措,最大限度消除权力运行可能产生的寻租空间。要定期编发警示教育案例,引导干警吸取教训、反躬自省、引以为戒。
持续推进“三个规定”落实。要持续抓实月报告月通报、随机抽查、约谈提醒等工作,推动干警形成填报自觉。要完善上级指导和下级请示办理具体案件记录制度,正确区分正常指导与个人干预、打招呼。要健全“上下联动、相互印证”机制,深入排查问题线索,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形成震慑。
持续抓实内部管理。要抓实教育管理、预警预防、监督惩处,最大限度防止顽瘴痼疾反弹回潮。要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要用好律师代理检察案件动态分析监测系统,积极构建“亲清”检律良性互动关系。要拓展审计监督覆盖面,实现审计监督常态化、规范化。
要以更严要求 压紧压实管党治检政治责任
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始终抓住政治责任“牛鼻子”,把政治责任体现、落实在日常履职、领导指导、监督管理中。要落实“一岗双责”,确保政治建设部署有抓手、效果可评价、责任不落空。要肩负起监督执纪、抓早抓小的政治责任,防止苗头性问题滑向违纪违法深渊。
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主动接受监督。要有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自觉,从严从紧管好家属、子女,以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带动队伍正、队伍净、队伍硬。
认真落实严管就是厚爱。要以严格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为年轻干部修枝剪叶、驱虫防病,确保湖北检察干部队伍的“源头活水”始终是“一泓清泉”。要高度警惕“轻违纪”“微腐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由量变到质变,由“破纪”到“破法”。
锲而不舍纠治“四风”。要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紧盯形式主义老问题和新表现,紧盯司法办案的不正之风,锲而不舍加以纠治。要严格执行禁酒令。
王守安强调,要对照最高检巡视省院反馈的问题、最高检六轮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落实党中央《意见》存在的问题等,逐一检视、逐项回应,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查改结合、即查即改。要将巡视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与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融合推进,实现叠加聚合效应,推动问题从源头上、机制上解决,努力把湖北检察机关打造成巡视整改到位的标杆。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新华主持会议,并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恒友传达了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对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了回顾,并代表驻院纪检监察组提出相关要求。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省纪委派驻省院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省院机关全体干警在省院主会场参会;汉江分院、铁检分院及其基层院、派出监所院全体检察人员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