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缪陈晨 杨铠滔)为推动洪山区执法司法机关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助推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政法委统筹领导下,积极组织文件起草,经过多方沟通,反复研究论证,形成《关于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工作衔接机制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7月11日,洪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该《暂行办法》。
今年5月7日,洪山区公、检、法、司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彻落实同堂培训会在洪山区检察院召开。《暂行办法》充分吸收同堂培训会上的经验共识,既贴合洪山工作实际,又把握少捕慎诉慎押司法脉搏。
《暂行办法》共有十五条,针对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中如何协同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加强工作衔接配合作出了详细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细化任务分工,为政法干警在履职过程中规范作为、敢于担当提供了制度保障,是一次多元合作、多边共赢的有益尝试。
《暂行办法》的出台,为检察机关主动争取党委支持,积极融入区域治理格局,精准服务社会大局,更好服务群众诉求提供了思路和方法。检察机关将与其他政法机关从司法理念、办案方式、协作配合等方面协调发力,能动履职,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