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安陆市人民检察院在接官乡槎山村召开了该村村民李某某失火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安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案件当事人及村民代表参加,林业、应急相关部门以及接官乡相关负责同志到会观摩。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海坤主持。
7月22日,公安机关以李某某涉嫌失火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后认为,李某某的行为构成失火罪。案发后,李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同时,李某某积极弥补损失,且自愿认罪认罚,经审查,符合不起诉的条件,拟作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们详细介绍案情,阐述拟作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听证员们围绕犯罪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提问并发表意见。
市人大代表、听证员李宗义表示: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加办案工作透明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这样的听证会接地气、得民心,是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李亚冬说: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检察院把听证会开到老百姓的家门口,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既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又体现出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
接官乡槎山村党支部副书记唐克俊感慨地说:这个听证会好得很。既给失火案当事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也给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我代表槎山村全体村民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胡海坤在会上强调:公开听证会既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又进一步规范了检察权的行使,对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起到了积极作用。本次带案下乡,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既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公正、司法温度,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又让人民群众以亲历性的方式参与了检察办案活动,以案促治,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努力做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