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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03-31      

          上津湖是石首市境内面积最大的湖泊,被列入湖北省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是洞庭湖上游水源地之一。民建渠是石首市一条历史悠久的灌溉渠,与调弦河相连,流经石首市与华容县的多个乡镇,最终注入洞庭湖。

        2023年2月,石首市检察院与市河湖长办公室工作会商时得知,上津湖、民建渠的部分河段水面长有大量“水葫芦”等浮生植物。据了解,“水葫芦”学名“凤眼莲”,2003年被列入外来入侵物种。其繁殖能力极其旺盛,若不及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任由其野蛮生长,既妨害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也不利于水利灌溉、水产养殖。该院第四检察部随即前往现场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调查,并第一时间与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开展诉前磋商,督促合力推进“水葫芦”治理,促进水生态环境改善。

        截至3月26日,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相继将“水葫芦”整改情况回复石首市检察院,均表示按照磋商意见,通过履职,已对“水葫芦”等浮生植物进行了清除。

        3月28日,石首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对上津湖、民建渠“水葫芦”整改情况召开检察听证会。会前,还会同市河湖长办工作人员,与代表委员一同前往上津湖和民建渠,实地查看“水葫芦”整改情况。

        “那么多‘水葫芦’你们是怎么清理的啊?”“我们请了专业人员进行彻底地清理打捞,镇政府对此非常重视,投入了10多万元……

        “你们还采取了什么措施预防‘水葫芦’的生长?”“我们在有关村社区成立了防治专班,安排专人对水面进行巡查保洁,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清理。”

         代表委员一边查看水体整改现状,一边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农村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止工作向乡镇政府代表提问。

        看完现场后,检察听证会随即召开。

        “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多部门协同整改,助推流域治理,成效明显。”湖北省政协委员顿艳对该院工作表示肯定。

          “通过这次活动,我亲眼见到河湖治理机制逐步完善、水环境持续向好,相信在检察机关和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乡村一定会建设地更加美好”市人大代表张东平说

            经听证员评议,一致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通过积极履职,上津湖和民建渠的“水葫芦”已得到有效清理。

        今后,石首市检察院将主动加强与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的联系,进一步完善“河湖长+检察长”工作会商、信息共享、案件办理等协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河湖治理主体责任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责任,全力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为石首打造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门户城市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