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周廷益)“在刑事司法政策运用的过程中,有时候与法律适用可能存在一定的冲突,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去抉择?”
“我的理解是,作为司法办案人员,首要的是必须严格执行法律。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政策不鼓励也不可能要求我们突破法律的框架,而是要我们进一步正确依法办案,纠正实务中不合法律的情形。假使我们片面依据刑事司法政策、违背法律办案,在个案中可能有好的效果,但是其带来后续的整体法律、社会效果未必就好。”
为进一步提高政法干警综合能力,打造高素质司法队伍,4月12日上午,硚口区检察院开展公检法同堂培训,特邀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何荣功教授作专题讲座。讲座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文斌主持,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硚口区检察院青年干警和刑检部门干警现场聆听讲座,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硚口区法院等单位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线上参加讲座并作深入交流。
何荣功教授以《如何用刑法理论提升业务素能》为题,以典型、具有争议性的案例为切入口,以点带面,深入浅出地讲授了相关刑法理论、刑事政策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通过争议案件办理的具体司法实践阐释了在办案过程中提升业务素能的方式方法。
“政法干警业务素能的提升离不开对刑法理论的正确理解和适用。”
何教授先从方法论的角度对刑法理论适用过程中遇到的争议案件予以分析,提出用刑法理论提升业务素能的关键在于正确的刑法适用和及时的经验总结,并从认识论的角度对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背景、内涵和要求进行讲解,提出全体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要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积极落实刑事司法政策,注重专业知识的积累和办案规律的提炼,努力成为一个专业能力、职业精神、政治素质、人文素养皆有皆优的政法干部。何教授认为,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等是国家面对当前犯罪结构与特点的积极回应,作为司法办案人员,要积极转变司法理念,落实司法政策,不断提高业务素能,从而妥善处理随着社会发展新出现的、具有一定争议的各类案件,在能动司法履职中实现天理、国法、人情的有机融合和“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随后的互动答疑环节,来自公检法各单位的干警纷纷就毒品犯罪中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界定、民事欺诈与诈骗罪的区分、如何更好地理解和适用刑事合规司法政策等踊跃提问,何荣功教授一一进行了解答。特别是关于大家高度关注的民事欺诈与诈骗罪的区分问题,何荣功教授认为具体案件要具体分析,在实践中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充分考虑资格型诈骗、交易型诈骗、用途型诈骗等不同的诈骗类型,从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嫌疑人欺诈的程度等要件逐一分析确定。
讲座最后,吴文斌副检察长做了总结发言,认为何教授讲授的内容严谨细致、重点突出,理论和实践契合,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启发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我们理解和应用刑法理论、深入落实刑事司法政策,具有极大的帮助。同时,吴文斌副检察长对刑检部门干警和全院青年干警提出要求,要认真思考消化授课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能动司法求极致,“止于至善”提效能,切实转变司法理念、落实司法政策,以高质量的司法履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培训常有,同堂培训却不常有,相比于各自系统内部的培训,公检法同堂培训能够有效促进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互信与理解,在提高整体办案水平的同时,有效提升司法效率、减少司法资源浪费。”
“对于同一个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通过同堂培训,可以更容易消除分歧、达成共识。希望今后多举办这样的培训,促进资源共享的同时,也促进公检法三家统一司法尺度、维护法律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
培训结束后,公检法干警纷纷表示获悉匪浅,认为同堂培训是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打造高素质政法队伍的有效途径。
下一步,硚口区检察院将聚焦落实质量建设年、素能提升年、品牌创建年工作要求,通过邀请授课、专题交流、座谈研讨、同堂培训等多种方式,传递最新司法理念、解决办案实际问题,提升队伍专业素能,持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