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群众安全驾驶意识,保障春运期间出行安全,1月19日,蕲春县检察院针对近期发生的22件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举行集中公开听证会,力争达到“一次听证、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3名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担任听证员,部分犯罪嫌疑人所在社区基层组织代表到场旁听。
“近年来,检察机关所办案件中,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是较为常见的罪名,特别是在重大节假前后,这类案件尤为高发,给我们敲响警钟。希望借助这次集中公开听证以案释法,扩大社会治理效果。”检察官在简单介绍完案情后说道。
“危险驾驶案、交通肇事案有什么特点?”市人大代表王瑛问道。
“相比于其他刑事案件,危险驾驶案件呈多发态势,且以醉酒驾驶类为主;交通肇事案处理时往往需要考虑被害人家属,并综合考量社会各方面影响。”检察官答道。
“为什么这类案件发案量居高不下呢?”王瑛继续问道。
“司机疲劳驾驶、饮酒驾驶、超速超载驾驶都是案件发生的重要诱因,速度过快、注意力分散都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大部分驾驶人员在事前往往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不会出事或者不会被交警部门查处,但往往是这样的心态驱使下,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后果,犯罪嫌疑人也需要为此承担法律后果。”承办检察官说道。
“在办理这两类案件时,检察机关认定案情一般需要核查哪些证据?”人民监督员晏珺君问道。
“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会重点核查影响该罪构成要件要素的证据。比如在办理危险驾驶案时,重点核查行为人的主体责任能力、醉酒时的酒精含量、机动车鉴定意见等客观性证据;在办理交通肇事案件时,重点审查刑事和解情况、现场伤亡情况、驾驶人驾驶资格等证据。”检察官答道。
“节前检察机关针对涉交通类案件举行集中公开听证会,非常及时且有必要。此类案件为大家平时开车敲响了警钟,牢记‘开车需谨慎、喝酒不开车’!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以常态化公开听证扩大惩处犯罪效果。”人民监督员马志勇对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形式开展普法宣传给予了肯定,并提出建议。
“这次听证会相当于一节普法课。检察官的普法让我意识到自己在日常行车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疏忽大意的地方。我要从自身做起,防患于未然,还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居民的宣传教育,促使人人自觉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平安过节。”社区基层组织代表基层代表甘新华说道。
据悉,自今年元旦以来,蕲春县检察院坚持惩防并举,一方面主动会同交警部门加大对由酒驾、“三超一疲劳”、飙车引起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办理力度,保障春运安全,助力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另一方面,通过公开听证深化检务公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为促进社会治理作出积极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