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玲玲)为进一步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荆州区检察院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耐心细致做好追赃挽损为民解忧工作,着重提升办案质效。近日,该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中,积极延伸检察触角,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实现追赃挽损。
2021年10月26日凌晨,被告人贺某某、李某某驾车到某广场附近超市,使用卡片将门打开后,在该超市内盗窃人民币1600元及不同品牌的香烟共计12条、3包槟榔。后二人迅速驾车逃离现场并分赃。经鉴定,被盗香烟及槟榔总价值人民币3520元。
该案移送荆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发现二被告人的盗窃行为严重影响被盗超市的正常经营,侵害了市场主体权益,且均未退赔,致使被害人的损失一直未能挽回。承办检察官高度重视,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耐心释法说理,进行法治教育,多次向被告人说明主动退赔、认罪认罚等相关法律政策,让其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教育挽救和司法温度,促进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并自愿退赔。
在二被告人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并表达了退赔的意愿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向被告人家属转达此消息,被告人贺某某的家属身处外地因疫情原因出行不便,承办检察官多次通过电话与其沟通。后与公安机关承办人沟通确定退赔时间与地点,承办检察官通知二被告人家属和被害人到场。最终,在承办检察官、公安机关承办人的见证下,被告人家属向被害人退赔人民币5000元,双方当场签署收据和谅解书。前期部分香烟已被追回发还被害人,被害人损失至此已全部挽回。
下一步,荆州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公检合作,持续将追赃挽损和严惩犯罪、矛盾化解、维护稳定相结合,充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