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报道了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保健品诈骗案。全文如下:
冒充医生讲解疾病,演示“死鱼变活鱼”等虚假现场实验,虚构、误导保健品的功效,诈骗老年人钱财。6月13日,记者从江岸区检察院获悉,在一起保健品诈骗案中,有67名老人被骗77万余元,犯罪分子已被认定诈骗罪并判刑。
2012年4月17日,刘某某登记成立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商场、街道等公共场所向老年人发放公司宣传单、以听讲座赠礼品、加入会员可低价旅游等名义,使用固定话术,诱使老年人前往指定地点参加产品讲座活动。
在讲座活动中,工作人员周某、高某虚假宣传公司背景,由有关人员冒充医生、专家讲解疾病,演示“死鱼变活鱼”等虚假现场实验,虚构该公司所销售的保健品具有预防癌症、排铅化瘀、治疗心血管疾病等治理疾病、延年益寿药用功效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向中老年人出售实际并不具备药品功能的保健食品、饮料等产品。
受害人张大爷介绍,曾亲眼看过这家公司演示的一个实验,盆子里本来有一条鱼奄奄一息,业务员将一种保健品粉末倒进去后,鱼竟然开始活蹦乱跳。
该犯罪团队被抓获后,刘某某供述:“死鱼变活鱼”实验是假的,里面添加的粉末不是保健品,而是一种药物,目的就是配合销售保健品。老年人防备能力差,从众心理比较强,再加上老人本身容易患病,所以比较好骗。
据统计,有67名报案的老人累计被骗77万余元,通过司法机关追赃挽回经济损失46万余元。
日前,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某、周某、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依法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4万元,依法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