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琰、孟似虎)3月27日,从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的《省爱卫会关于命名2021年湖北省卫生村、 卫生社区、卫生先进单位的通报》获悉,鹤峰县检察院入选卫生先进单位。
这是该院“1带2”带来的第12个省部级荣誉。
检察日报社“深山·海岛·边疆行”,2003年10月8日刊出《走在鹤峰的山间路上》后,安于现状而淡漠的鹤峰检察人坐不住了。该院党组抓党建带领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建设,以政治为魂、人民为本、业务为要、改革为源、创新为流,根植“鹤峰”和“人民”育亮点、出特色、创品牌,着力打造检察队伍建设“检察版”、检察业务建设“鹤峰版”。
该院6任党组书记、检察长接力19年,“育出创”沉淀为院魂,鹤峰县检察院就像一辆动车驶出深山,一路荣获“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节约型机关”等12个省部级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