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既是对检察机关的基本要求,也是检察事业不断前进的重要保证。人民性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属性,是检察工作必须保有、做优做实的“底色”。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们的监督办案是否公正、处理是否妥当,是否与人民群众新的更高需求相适应,“判卷人”是人民群众。各级检察机关要更加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以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作为全部检察履职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与否作为检验一切检察工作的评判标准,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努力做到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同频共振。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落实党中央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活动,深入基层一线,走近群众身边,倾听人民呼声,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谋划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项,用心用情履职尽责。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持续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检察开放日等形式,让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通过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各界群众代表参与案件办理、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形式,积极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渠道,持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着力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是检察机关主动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体现。要在精准联络上下功夫,精准了解代表委员的特点,精准掌握代表委员诉求,精准回应代表委员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联络服务保障。要在常做常新上下功夫,落实省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市级院检察长直接联系代表制度,在常态化联络中让代表委员有更多“新鲜感”。要在诚心诚意上下功夫,对于代表转交案事件的办理、答复、回访都要做得更实更细更好,既实打实依法把案子办好,也要点对点答复释疑。要在细琢细磨上下功夫,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更多从检察工作的“小切口”出发,多邀请代表委员监督检察办案,更好监督检察工作。要在高质量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上持续用力,把办理工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要自觉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守为民初心,把人民群众的监督、支持转化为依法能动履职、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交出一份更优异的为民答卷。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