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检察院组织召开
全省检察机关
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电视电话会议
3月21日下午,湖北省检察院组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和最高检学习贯彻全国两会会议精神,对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进行专题部署。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国两会是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阐述了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强调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导向和前进方向,明确了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奋斗目标和科学路径,为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重要遵循。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深入思考领会,主动对标对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工作要求上来,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湖北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奋进力量,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添砖加瓦、增光添彩。
就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会期间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王守安代表省院党组提出六方面要求: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具体监督办案中
要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通过依法、全面、能动、创新履行检察监督办案职能,坚持和扞卫党的全面领导,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做好监督办案,要始终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要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把讲政治和抓业务辩证统一于各项业务工作中,统一于司法办案中。
做好监督办案,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深刻理解检察机关的人民属性,毫不动摇把“坚持人民至上”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立场,努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做好监督办案,要始终坚持“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案件”。坚守为人民司法“初心”、司法公正“核心”,把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司法目的同办案形式有机统一起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服务大局、检察为民,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政府中心任务中去谋划、推动和实施,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在服务大局上要突出专项带动。充分发挥“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的牵引力、辐射力,通过专项带动检察工作系统开展,更好统筹服务先行区建设。
在维护稳定上要突出诉源治理。要更加自觉融入国家治理大局,做到案件办理与社会治理同步推进,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增强检察建议的规范性和针对性,统筹规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在检察为民上要突出持续用力。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围绕劳动就业、食药安全、老弱妇幼残权益保障等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领域,把检察为民工作进一步抓在平常、做在日常。
坚持维护法治、坚守正义,高质效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
要始终坚持宪法定位,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以高质效监督办案促进司法公正、引领法治进步、维护公平正义。
要把依法全面履职作为前提基础。要坚持系统观念,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增强各条线履职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努力实现更加协调、更高质效的“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格局。
要把健全法律监督机制作为关键举措。要深化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推动援助律师辩护实质化,着力构建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体系,充分激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治理效应。要深化完善刑事案件自行补充侦查制度,强化监督办案中调查核实的意识,使检察官勇于开展侦查调查工作,提升“室内能文”“室外能武”的硬本领。要深化完善“派驻+巡回”检察工作机制,统筹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的巡回检察。要深化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从省级层面加快完善机制,进一步做实精准监督和穿透式监督。要深化完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效衔接,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要深化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探索公益诉讼交叉、巡回检察机制,通过实践创新为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提供样本、贡献智慧。
要把深化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作为重要抓手。及时跟进学习研究最高检制定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引导干警准确把握指标调整变化背后的法治考量和价值导向,做到既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促进监督办案更加优质高效。
坚持调查研究、深化改革,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赋予新动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检结合检察职能调整,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以新的检察司法理念推出一系列创新制度机制,加强检察工作机制深化完善和研究总结适当其时。要贯彻落实好应勇检察长“三个着力”特别是“着力深化完善”的重要要求,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在巩固深化、守正创新中破难题、解新题。
要深化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融入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围绕推进检察工作“四个现代化”等时代课题,扎实开展新时代新情况的前瞻性调研、破解复杂难题的对策性调研、典型案例的解剖式调研、推动落实的督查式调研。
要深化工作提升。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检察工作的新机制、新举措、新要求,党和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法律对检察工作相关的新规定进行系统梳理、分析总结,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和落实中的体制机制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完善意见。
要深化检察改革。增强改革的主动性、前瞻性,提前谋划和研究下一阶段湖北检察改革的方向和思路,在最高检新一轮改革规划正式下发后,及时出台贯彻落实改革规划的实施方案,确保改革符合检察工作方向、规律和湖北实际。
要深化数字检察。要紧抓机遇,大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成立专门从事数字检察工作的办公室和办案团队,严格按照“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模式,加强模型研发和深化应用,着力提升全省数字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坚持自信自强、从严治检,全面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要高质量推进凝心铸魂、育才聚才、强基固本、作风建设等工作,努力打造可堪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要狠抓素能提升。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完善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工作机制,引导广大干警不断提升“八大能力”,努力创造出色、出彩、出众的检察业绩。
要狠抓基层建设。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牢牢抓住“法律监督重心在基层、为民服务重点在基层与检察力量最薄弱环节在基层、队伍出现问题多发在基层”这对主要矛盾,持之以恒加强基层院建设。
要狠抓纪律作风。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对检察干警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打好学习教育、自查自纠、从严查处、纠树并举的“组合拳”。要大力弘扬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坚持用心用情、常做常新,持续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进一步密切同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深度融入检察实践,以优异的检察“答卷”回应代表委员的充分信赖和更高期待。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金鑫主持会议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全国两会期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会议精神。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及机关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会。各市级院和派出院、林区院全体干警通过视频在分会场参会。
来源:鄂检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