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会开到家门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值得点赞!”近日,在孝感安陆市辛榨乡辛榨社区举行的冯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陈燕感慨道。
6月13日,安陆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了案情始末。原来,今年2月,当地居民冯某某与曹某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有了肢体冲突。“两人都是70多岁的太婆,冯某某一气之下将曹某某推倒,导致曹某某右前臂外伤致右侧桡骨远端骨折,经鉴定,曹某某构成轻伤一级。”承办检察官介绍,4月11日,冯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安陆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发后,冯某某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经当地公安机关调解,双方已达成刑事和解协议。”承办检察官介绍,不过,被害人曹某某受伤后仍有怨气,心结并未完全解开。此案虽然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但需要进一步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确保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考虑到涉案当事人年事已高,且居住乡下行动不便。为此,安陆市检察院检察官专门前往案发地,组织召开拟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阐述拟作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当场回答了听证员提出的问题。
“我很后悔,今天再次说声对不起,保证以后不再冲动行事,珍惜邻里关系。”现场,犯罪嫌疑人冯某某真心悔过。
“远亲不如近邻。冯某某赔偿的钱我拿到了,今天又当面向我赔礼道歉。我愿意谅解她,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被害人曹某某终于解开了心结。
公开听证会现场,听证员纷纷表示,冯某某因一时冲动才造成被害人轻伤,她已认识到错误,双方矛盾已经化解,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有利于邻里纠纷化解。经过评议,大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安陆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用心用情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彰显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