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在办理一起危害公共安全案件时,发现安陆市辖区内有加油站未严格落实售卖散装汽油“实名登记”制度。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汽油是一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既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又关系公共安全。为严密防范不法分子利用散装汽油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全市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必须全面加强和规范加油站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工作。为此,该院决定向市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对辖区内的加油站加强安全监管,加大查处力度,筑牢基层维护稳定防线,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公检两家干警组成的检查组深入涉案加油站详细检查了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登记情况、是否实名制登记、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是否完善、视频监控是否完好、消防设施使用是否正常有效,加油站内是否有散装汽油专用加油机,站内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关于购买散装汽油的规定等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进行指正,同时,要求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管理措施,做好安全预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安陆市公安局将认真落实检察建议,对辖区内所有加油站进行专项检查,切实做到监管无死角、无盲区。该院也将继续能动履职,立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从民生民利角度出发,整治消除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将检察建议融入基层治理,紧紧盯住效果,督促落实情况,做好社会治理“后半篇文章”,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